已履行完畢的合同可解除嗎?上海合同法律師回答,合同已經(jīng)履行完畢還能解除。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四條 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
(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解除。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解除。
所以,上海合同法律師解釋,只要符合合同可解除的條件,即使履行完畢,也可以要求解除。
由于可解除的合同屬于效力未定的合同,因此誤解人行使解除權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nèi)行使,否則解除權消滅,可解除的合同變?yōu)橛行У暮贤?/span>
依據(jù)《合同法》第五十五條規(guī)定,具有解除權的當事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一年內(nèi)沒有行使解除權的,該解除權消滅。
上海合同法律師:具有解除權的當事人知道解除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解除權的,該解除權消滅。